佔領與界限

形容柳永詞之膾炙人口,有一句「凡有井水飲處,皆能歌柳詞」。可見街坊裡供人取水的地方,就是人間煙火最盛之處。香港上環海旁曾經也有一口水坑,為附近居民的水源,這水坑所在的街也叫作水坑口街。

和諸多昔年風物一樣,如今水坑也早已不見,至於這臨海小街,除了擠挨著幾間海味店、排擋飯店外,似也乏善可陳,在上環蛛網般羅織的老街巷裡殊不起眼;可誰又料到平凡處亦有驚心動魄,香港一個半世紀的殖民史,正是發軔於此。

水坑口原先不叫水坑口,曾經它喚作「波些臣街」,是英文「Possession Street」的音譯。「Possession」是「佔領」之義。1841年1月,英國軍艦駛來,軍隊從此處登上香港島,升起英國國旗並鳴炮歡呼,宣佈此地歸於女王所有。這可是再名副其實不過的「佔領」。

但問題就來了:《中英南京條約》1842年才簽訂,為何提前了一年多,英國佬就已在香港宣示主權?這就不得不提另一份《穿鼻草約》了。鴉片戰爭爆發後,中英曾嘗試議和,其間清廷大臣琦善、英廷全權代表義律私下擬定了一份草約。草約尚未被雙方政府核准,義律已搶先將其公諸於世,英軍也就據此旋即登上香港島。

對比《穿鼻草約》與《南京條約》,後者可以說是升級版,條款內容更加兇神惡煞;《穿鼻草約》則相對溫和些,賠款較少,而香港島雖割予英國人,清廷還能保留稅權。只是這樣一份草約,雙方政府都不待見。英國人嫌它小家子氣,責怪義律要得不夠多,便撤了他的職。清廷見琦善擅自割讓國土,其震怒自然不在話下,琦善不但撤職,還被解京問罪。之後鴉片戰爭接著打,清廷卻再也沒能拿回香港島。等到《南京條約》簽訂時,英國人實際控制香港已經很久。

不難想像,有著這樣一番曲折,「波些臣街」這名字難免引起本地華人居民的惡感,後來便乾脆棄用,改為「水坑口」;英文名則不變,保留「possession」。後人視之,也是一種史鑒。

另一條關乎殖民地歷史的街道,是劃分九龍、新界的界限街。《南京條約》之後的半世紀,殖民地香港的版圖節節深入內陸。英國人先於1860年割走九龍半島,復又在1898年租借深圳灣以南的大片土地,租期99年,稱為新界。而劃分九龍與新界的界線,起初是英屬香港與清朝的邊境,之後則成為「割讓地」與「租借地」的分野。港人長於填海移山,這條界線上原本是座小山,後來卻被夷平,變作了這一條界限街。

當年界限街所在地還是邊境線的時候,這裡也絕不像南北韓「三八線」那樣劍拔弩張。不但如此,更有鮮花為媒,連通南北。19世紀末,殖民地港人喜愛鮮花,因而每個清早,清朝治下的北部鄉民都會擔著自家種的花,到邊界地帶售賣。奇卉爭妍,一個遠近聞名的花墟(花卉市場)就此出現。

後來花墟向南遷移,扎根於旺角北。如今在旺角血拼的人們,又有幾個會循著花氣轉入此中來,看那千朵萬朵壓枝低?

封面圖片:第一次鴉片戰爭。(來源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Second_Battle_of_Chuenpe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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